关于开展优秀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3-12-29浏览次数:89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进取、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和引领作用,食品药品研究院决定开展2023年度优秀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食品药品研究院所有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均有资格参与评选。

二、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 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校各方面表现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 恪守学术诚信,科研能力突出。

5. 积极参与研究院学术活动、实验室管理等

三、评选程序

1. 个人申请和导师推荐。申请者填写《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食品药品研究院优秀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并由导师填写推荐意见。

2. 研究院审定。食品药品研究院成立评选工作小组,对参评研究生择优评选审定,审定后的名单将在部门网站公示。

四、评选比例及原则

1.优秀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2

2.评选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

五、奖励办法

评选出的优秀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由食品药品研究院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

六、材料报送

1.报送截止时间:2024110日;

2. 报送材料:

1)《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食品药品研究院优秀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2)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3. 纸质材料报送至食品药品研究院210(刘鑫露),电子材料压缩后以“研究生评优-姓名”命名发送至20231020@jsfs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