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研究院对2023年度在研究院下企业实践专任教师提交的检验检测体系实践扩项方法学报告组织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3年度在研究院下企业实践参与检验检测体系扩项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程序
1.对已经收到的扩项方法学材料开展评比,如有未提交的请在截止日期前提交。
2.研究院审定。食品药品研究院成立评选工作小组,对参评择优评选审定,审定后的名单将在部门网站公示。
三、参评标准
评分标准见附件1。
四、评选原则
1.得分80及以上为优秀,70至79为良好。
五、奖励办法
评选出的企业实践教师将评选材料中存在的内容缺失或错误补正后,由食品药品研究院予以表彰。
六、材料报送
1.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1月26日;
2.报送材料:
(1)2023年度企业实践期间完成的扩项方法学报告及记录。
(2)纸质材料报送至食品药品研究院216室(贝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