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研究院开展食品安全通用标准使用和研究院检验责任追究制度培训

作者:发布时间:2024-10-21浏览次数:10

为加强我院教师和实习学生对检验责任追究制度的了解,提高对食品安全通用标准的解读能力,依托苏北食品药品产教融合开放型实践中心、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国家级教学创新团队、生物制药省级教学创新团队、省职教“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及食品药品检测苏食药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2024年10月17日上午,食品药品研究院质量负责人何健主持了食品安全通用标准使用和研究院检验责任追究制度培训,此次培训线上线下同时进行,研究院老师及实习学生参加了本次培训,培训主要讲解了食品安全通用标准的注意事项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追究程序、对象。

通过此次培训,研究院老师和顶岗实习学生们进一步理解食品安全通用标准的具体要求和规范以及检验过程中的责任界定和追究机制。下一步,研究院将持续关注师生监督流程,收集人员监督问题与建议,进一步构建起上下联动、目标一致、有效运转、同向发力的治理格局。